内蒙古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 贯彻落实全国文物会议精神
2016 / 04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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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
贯彻落实全国文物会议精神
根据国家文物局及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党组部署,4月26日,内蒙古文化厅、文物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传达了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刘延东副总理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自治区文物局的贯彻意见。
会上,内蒙古文化厅、文物局巡视员安泳锝进行传达并向文物部门部署任务;呼和浩特市、自治区文物局各直属单位、文物局机关处室政府负责人结合工作提出贯彻意见。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王大方主持会议。
安泳锝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刘延东副总理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文物部门,要在全区迅速掀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学习贯彻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重要工作和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起来。
他要求,根据内蒙古文物工作的实际,深入挖掘草原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发展的动力、工作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举措,确保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在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关键一年,推进自治区的文物保护、长城保护、明清古代建筑文物保护、博物馆免费开放、智慧博物馆建设、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工作,在高起点起步,在高标准上推进。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狠抓落实,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文物事业再上新台阶。
(摘自:国家文物局网站)